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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人:吴昊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次数:1162

各分党委、党总支,院属各单位:

国庆、中秋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正“四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特强调如下纪律要求:

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购买高档白酒、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发放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对“两节”期间“四风”问题要早研究、早部署,采取会议通知、微信短信提醒等有效措施,把“红灯”亮在眼前,把“红线”划到面前,把“底线”明到实处。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把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真抓严管,带头正风肃纪,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

学校纪委将结合正在开展的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廉洁过节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